四網合一48芯光纖網絡箱,四網合一48芯光纖網絡箱
將樣品置于試驗箱內,試驗條件按(3)的要求,室外型試驗程序按GB/標準中“試驗Db、交變濕熱試驗方法"進行,室內型試驗程序GB/T 中規定的“試驗Cab"進行,試驗結束后在標準的大氣條件下恢復2h,進行測試。振動試驗將樣品置于振動臺上,試驗條件按(4)中要求,試驗程序按GB/的方法進行試驗,其中應在兩個垂直方向上承受振動,方向之一與連接器公共軸線方向平行。鹽霧試驗將樣品置于試驗箱內,試驗條件按(5)中要求,按GB/“試驗Ka"方法進行試驗。試驗結束時立即取出試件用清水沖洗,不能破壞腐蝕點狀態,清洗后在標準的試驗大氣條件下恢復2h,進行測試。寧波宏脈通信科技有限公司
有毒有害物質含量的試驗對有毒有害物質含量有要求時,分纖箱組成材料應符合SJ/T11363規定的均勻材料(EIP-A類)有毒有害物質含量的要求。7檢驗規則總則.1產品應經生產廠質量檢驗部門檢驗合格后方可出廠,出廠產品應有產品質量合格證。.2產品檢驗分為出廠檢驗和型式檢驗。出廠檢驗.1出廠檢驗除外觀與結構、功能要求為檢驗,其余按GB/T 中特殊檢查水平為S-1,正常檢驗一次抽樣方案進行抽樣,箱體檢驗項目抽取樣本按個數計,跳纖檢驗項目抽取樣本按芯數計,光分路器檢驗項目抽取樣本按個數計,光纖終接裝置和光纖存儲裝置按個數計,AQL值B類不合格為:;C類不合格為:10。.2 出廠檢驗項目中,有不合格項時即判該產品為不合格品,將不合格品從檢驗批中剔除。抽樣出廠檢驗發現有任何一項不合格的,該產品判為不合格,不合格品數大于或等于拒收數,則判該檢驗批判為不合格。不合格的檢驗批不許出廠。抽樣方案.1型式檢驗的樣本單位應從出廠檢驗合格的批中隨機抽取,不管樣本大小,型式檢驗樣本單位少應包含樣本量為1套(其中每套樣品包含1臺箱體、兩個光纖終接裝置、兩個光纖存儲裝置、10套光纖連接器,5個光分路器)。.2型式檢驗后的處置 型式檢驗的項目中,有任意一項不合格,可抽取加倍樣品進行檢驗。若加倍檢驗后無不合格項,則判為型式檢驗合格;若加倍檢驗仍有不合格項,則判為型式檢驗不合格。 型式檢驗不合格時,該型號產品應停止驗收,停止生產。同時應分析原因,采取措施,直至新的型式檢驗合格后才能恢復生產與驗收。.3型式檢驗周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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