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直螺紋鋼筋連接套筒規范接頭宜設置在受力較小處,在同一根鋼筋宜少設接頭。
2.木型架和拱的拉桿(軸心受拉及小偏心受拉構件)不得采用綁扎搭接接頭。
3.受拉鋼筋直徑大于28mm及受壓鋼筋直徑大于32mm時,不宜采用綁扎搭接接頭;
4.搭接長度范圍內配制箍筋:直徑不應小于搭接鋼筋直徑的倍鋼筋受拉時,箍筋間距不應大于搭接鋼筋較小直徑的5倍,且不應大于100mm鋼筋受壓時箍筋間距不應大于搭接鋼筋較小直徑的10倍,且不應大于200mm當受壓鋼筋直徑大于25mm時,應在搭接接頭兩個端面外100mm范圍內各設兩個箍筋。
5.縱向受壓鋼筋搭接長度不應小于縱向受力鋼筋搭接長度的倍,且不應小于200mm。
6需進行疲勞驗算的構件:縱向受拉鋼筋不得采用綁扎搭接接頭,不宜采用焊接接頭。
7.直接承受吊車荷載的鋼筋混凝土吊車梁、屋面梁及屋架下弦的縱向受拉鋼筋必須采用焊接接頭時: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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