公司業務范圍:1:國內集裝箱海運點到點運輸 2:集裝箱租售 3: SOC自備箱訂艙 4:黃埔碼頭集運物流服務 5:廣東地區至全國整車物流 6海運鐵路汽運網絡互通運輸服務 7黃埔拆裝貨物 8:回收集裝箱
主營國內海運門到門運輸服務,主營從黃埔港/南沙港/蛇口港/沙田港等珠三角各港口發往海口港/廈門港/泉州港/溫州港/福州港/寧波港/太倉港/上海港/連云港/日照港/青島港/煙臺港/天津港/錦州港/秦皇島港/營口港/大連港等沿海各大港口,以上航線到達目的港后,我們派車送貨到客戶的倉庫里!為客戶省心省力,客戶只要請工人裝貨和卸貨就可以了!
箱型、載重及計費: 小柜20GP= 5.98×2.35×2.38=33.44立方米(27.5噸內適于裝重貨) 高柜40HQ=12.03×2.35×2.68=75.76立方米(26.5噸內適于裝泡貨) 計費方法(門到門):裝貨拖車費+海運費(含碼頭費)+送貨拖車費是自國內條內貿航線開辟后早成立的國內海運公司之一。公司立足廣州,佛山,東莞,深圳等珠三角城市,主要經營國內集裝箱門到門海運、國內船運、內河江海聯運等國內沿海內貿水路運輸以及港口集裝箱海運業務。經過發展,在國內已經形成了覆蓋整個黑龍江省、吉林省、遼寧省、內蒙古自治區、河北省、北京市、天津市、山西省、山東省、上海市、江蘇省、長江沿線、浙江省、福建省、廣東省、廣西自治區、海南省等沿海所有省份的水路、陸路聯合集裝箱貨物運輸網絡。上門取貨,內陸運輸,倉儲,報關報檢,熏蒸等服 國內海運 內貿海運 集裝箱海運 集裝箱物流海運 海運費 國內集裝箱海運 內貿集裝箱海運 門到門運輸 點到點運輸 全程運輸 海運查詢 水運查詢 是近年在珠三角迅猛地發展和崛起的一家內貿海運公司,主要經營珠三角到國內沿海內貿集裝箱門到門(DOOR TO DOOR)運輸、內河駁船以及拖車運輸。在國內,已經形成了覆蓋黑龍江、吉林、遼寧、北京、天津、河北、山東、江蘇、上海、長江沿線、浙江、福建、廣東、海南、廣西等各省水路、陸路聯合運輸網絡。我司與多家大型內貿船公司都建立了長期合作的伙伴關系,在船期方面有了較多的選擇,更能滿足廣大客戶的需求。
內貿海運主業:
1.南上北下國內水運集裝箱門到門服務。(黃埔港、南沙、小欖港、樂從港等港口往國內沿海城市海運服務)
2.南沙至天津、營口、錦州、大連精品快線。(三到四天到港、五到六天到門)
3. 其它航線:青島港、日照港、煙臺港,泉州港、廈門港、福州港,上海港、南京港、南通港、張家港、鎮江港、常熟港、江蘇省、揚州港、常州港、江陰港、浙江省、安徽部分地區;寧波港、溫州港、臺州港.能延伸到內陸周邊的以及經長江沿線各個港口的內貿集裝箱的門對門的服務,我們的優勢是不僅有自己的航線而且有 優勢的代理航線和 優惠的價格和 的客戶服務。
往返租船(Round Trip Charter) 往返租船也稱為來回航次租船,即租船合同規定在完成一個航次任務后接著再裝運一個回程貨載,有時按來回貨物不同分別計算運費。 連續航次租船(Consecutive Trip Charter) 即在同樣的航線上連續裝運幾個航次。往往貨運量較大,一個航次運不完的時候,可以采用這樣的租船方式,這種情況下,平均航次船舶租金要比單航次租金低。 航次期租船(Trip Charter on Time Basis) 航次期租船也稱為期租航次租船,船舶的租賃采用航次租船方式,但租金以航次所需的時間(天)為計算標準。這種租船方式不計滯期、速遣費用,船方不負責貨物運輸的經營管理。 包運合同租船(Contract of Affreightment) 船東在約定的期限內,派若干條船,按照同樣的租船條件,將一大批貨物由一個港口運到另一個港口,航程次數不作具體規定,合同針對待運的貨物。這種租船方式可以減輕租船壓力,對船東來說,營運上比較靈活,可以用自有船舶來承運,也可以再租用其它的船舶來完成規定的貨運任務;可以用一條船多次往返運輸,也可以用幾條船同時運輸。包運合同運輸的貨物通常是大宗低價值散貨。 定期租船(Time Charter) 定期租船簡稱期租,是指以租賃期限為基礎的租船方式。在租期內,租船人按約定支付租金以取得船舶的使用權,同時負責船舶的調度和經營管理。期租租金一般規定以船舶的每載重噸每月若干金額計算。租期可以長可以短,短時幾個月,長則可以達到5年以上,甚至直到船舶報廢為止。期租的對象是整船,不規定船舶的航線和掛靠港口,只規定航行區域范圍,因此租船人可以根據貨運需要選擇航線、掛靠港口,便于船舶的使用和營運。期租對船舶裝運的貨物也不作具體規定,可以選裝任何適運的貨物;租船人有船舶調度權并負責船舶的營運,支付船用燃料、各項港口費用、捐稅、貨物裝卸等費用。不規定滯期速譴條款。 光船租船(Bare Boat Charter) 光船租船也是一種期租船,不同的是船東不提供船員,只把一條空船交給租方使用,由租方自行配備船員,負責船舶的經營管理和航行各項事宜。對船東來說,一般不放心把船交給租船人支配;對租船方來說,雇傭和管理船員工作很復雜,租船人也很少采用這種方式。因此,光船租船形式在租船市場上很少采用。
海運 單證 是貨物由發貨人托運開始至收貨人提取貨物為止,幾種主要 海運 單證 及其流轉程序如下: 1. 海運 裝船 單證 (由托運人辦理)
托運人填制托運聯單(包括托運單、裝貨單、收貨單等)后,海運單證向承運人的代理人辦理托運,代理人接受承運后,將承運的船名填入聯單內,留存托運單,其它聯退還托運人,托運人憑以到 海關 辦理出口報關手續; 海關 同意放行后,即在裝貨單上蓋放行章,托運人憑以向 港口 倉庫發貨或直接裝船;然后將裝、收貨單送交理貨公司,船舶抵港后,憑此理貨裝船,每票貨物都裝上船后,大副留存裝貨單,簽署收貨單;理貨公司將收貨單退還托運人,托運人憑收貨單向代理人換取提單,托運人憑提單等到銀行辦理結匯,并將提單寄交收貨人。
承運人辦理的裝船單證:
承運人的代理人依據托運單填制裝貨清單和載貨清單,根據承運人的要求,依據裝貨清單編制貨物積載圖,船舶抵港后,送大副審核簽字后,船方留存一份,提供給代理人若干份,轉寄承運人的卸貨港代理人;編制分艙單;代理人根據裝船實際情況,修編載貨清單,經大副簽字后,向 海關 辦理船舶離境手續;依據載貨清單填制運費清單,寄往承運人的卸貨港代理人和船公司。
2. 卸船單證(由收貨人辦理)
收貨人收到正本提單后,向承運人的代理人換取提貨單;代理人簽發提貨單后,須保持正本提單、艙單和提貨單內容相一致;收貨人憑提貨單向海關辦理放行手續后,再到 港口 倉庫或船邊提取貨物;貨物提清后,提貨單留存 港口 倉庫備查;收貨人實收貨物少于提單或發生殘損時,須索取貨物溢短單或貨物殘損單,并憑以通過代理人向承運人索賠。
承運人辦理的卸船單證:
承運人的代理收到艙單、貨物積載圖、分艙單后向海關辦理船舶載貨入境手續,并向收貨人發出到貨通知書,同時將上述單證分送港口、理貨等單位;船舶抵港后,理貨公司憑艙單理貨,憑貨物積載圖指導卸貨,當貨物發生溢短或原殘時,編制貨物溢短單或貨物殘損單,經大副簽認后,提供有關單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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