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3.4 使用條件
抽放泵站的使用地點與使用方法應符合《煤礦安全規程》以及《煤礦瓦斯抽放規范》AQ1027-2007等文件的規定。
環境條件:
a、工作溫度:0~40℃ b、儲貯溫度:-20~+60℃
c、相對濕度:≤95% d、大氣壓力:80~110KPa
抽放泵站的供水應為清潔水。
2 結構特征與工作原理
2.1 結構特征
抽放泵站主要由抽氣系統、監測控制系統、進出氣管路、氣水分離器、防暴防回火裝置、正負壓自動放水器、防雷接地裝置等部份組成。(見附圖一)
2.2 抽氣系統
抽放泵站的抽氣系統主要由水環式真空泵、電動機和傳動部分組成,水環式真空泵、電動機均應采用具有在有效期內的安全標志準用證和防爆合格證的設備。
水環式真空泵工作原理。
由于葉輪與泵體相對偏心(見附圖二),因此葉輪旋轉時所形成的水環和葉輪輪轂間便形成了新月形空間,并被葉片分隔為若干個互不相通,容積不等的封閉小室,隨著葉輪的旋轉,當封閉小室的容積由小到大時,使之與吸氣口相通、就會吸入氣體;當封閉小室的容積由大變小時,氣體便被壓縮,壓縮到一定程度,使它和排氣口相通,即可排出氣體。該過程(吸氣、壓縮、排氣)反復連續進行,便可達到抽送(壓縮)氣體的目的。工作時需以一定壓力(一般為78~147KPa表壓)連續向泵內供水以補充水環消耗。供水應經過冷卻循環使用,水質應保證無腐蝕和不結垢(結構示意圖見附圖三)。
3.2 監測控制技術指標
3.2.1地面用瓦斯抽放泵站應對環境瓦斯進行監測和控制,并可與礦井監測監控系統聯網。
3.2.2 監測和控制系統由用戶根據需要進行選配并與煤礦監測監控系統聯網,其環境瓦斯濃度的監測指標(見表2)。
表2
名 稱 指 標 精 度
測量范圍 0~4%CH4 0~1.0%CH4≤±0.1%CH4
報警點范圍 0.50~2.00%CH4可連續可調
3.2.3 配套的監控系統用戶可選用下列儀器儀表并必須具有在有效期內的防爆合格證和安全標志準用證。
a、電動機 b、水環真空泵 c、瓦斯抽放參數監控裝置 d、 低濃度瓦斯傳感器 e、管道高濃度甲烷傳感器 f、壓力傳感器
g、溫度傳感器 h、流量傳感器
3.2.4 抽放泵站的供水系統采用閥門、水表和停水報警保護裝置進行監測控制。
3.2.5 使用環境條件:
抽放泵站的使用條件應符合《煤礦安全規程》的規定。
環境溫度:0~40℃
環境濕度:≤95%
環境大氣壓:80KPa~110 KPa
抽放泵站的供水應為清潔水。
4 安裝與調試
抽放泵站采用的水環式真空泵有2BE型和SK型,其功能是一致的,在結構、外形尺寸上有差異。抽放泵站在出廠時已將各主要元部件之間的管路安裝完成,用戶只需按圖1所示聯接吸排氣管路和各供水管路等,接管之前必須清除管內鐵銹、焊渣等雜物;對于新用的管路,應裝上過濾網,使用一段時間后,確認管路無異物后方可取下,防止臟物進入泵內損壞葉輪或影響性能,以保證泵的安全運行。抽放泵站配有監測控制系統。
管路上裝有流量計、氣水分離器、防爆防回火裝置和正負壓自動放水器等配套裝置,進水管路裝有機械數字式水表和停水報警保護裝置以便用戶調節抽氣量和調節供水量。
5 2BE型水環式真空泵的調試(詳見其使用說明書)
5.1 操作方法
5.1.1 啟動前的準備工作
(1) 轉動聯軸器,應無卡滯現象,檢查電動機軸與泵軸的同軸度;
(2) 檢查各部分連接螺栓,應緊固、無松動;
(3) 檢查供水,水壓是否在0.08MPa以上,水質應清潔,無腐蝕,PH6-8,無砂粒、雜質;
(4) 向泵體注入清潔水,沖洗5分鐘,然后放出污水;
(5) 啟動電動機,使電動機的轉向與水環真空的轉向一致;
(6) 調整水環真空泵兩端填料處的密封狀況,以密封水成滴滴下,每秒鐘1-3滴為宜;
(7) 參照供水系統示意圖,調整供水閥1和閥2,使供水壓力在0.1MPa,供水量符合規定,然后檢查和調整缺水信號開關,在供水壓力達到0.08MPa時,應能啟動電動機,當關閉供水閥1,水壓消失后,應能報警或斷開電動機電源,實現缺水保護;
(8) 低農度甲烷傳感器的報警點、斷電點及復位點的位置,應在新鮮空氣中進行,應符合《煤礦安全規程》的相關規定(詳見其說明書)。
5.1.2啟動
5.1.2啟動
(1) 打開進出氣管路上的閥門,如有真空度調節閥則將其關閉,不允許高真空直接啟動;
(2) 開啟供水閥1、關閉供水閥2,使水壓力在0.08MPa以上,即0.2MPa以下;
(3) 啟動電動機;
(4) 開啟供水閥2,同時調整供水閥1和閥2,使供水壓力在0.08MPa,使供水量達到要求(見使用說明書1);
(5) 調整進氣閥,逐漸通過減小進氣量,使瓦斯抽放泵在運轉期間進口負壓應大于73KPa;
(6) 檢查水環真空泵兩端密封處的滴水狀態,調整填料壓蓋螺栓,使水滴出至每秒1-3滴。
5.1.3運轉
抽放泵站在運轉過程中,應隨時觀察檢查:真空泵嚴禁無水空運行。
(1) 軸承是否發熱,使用溫升高于環境的20℃-30℃為宜,溫度不得超過75℃;
(2) 水環真空泵兩端填料松緊是否合適,填料壓蓋是否發熱;
(3) 真空度是否正常和穩定;
(4) 供水壓力及流量是否正常,排水溫度不應超過40℃;
(5) 抽放泵站運轉聲音及振動情況是否正常;
(6) 隨時檢查正、負壓放水器,及時將管道內的積水排放干凈;
(7) 因故停電,應迅速關閉進氣閥和供水閥;
(8) 泵在運轉過程中,檢查各管道上法蘭連接處有無漏氣現象、管道有無破損斷裂現象,如有應停機修復;
(9) 隨時觀察真空壓力表所顯示的水環真空泵的真空度狀態,如真空度超限,將引起電動機負荷加大,造成電動機發熱甚至損壞。此時,應通過調節進氣閘閥,增大進氣量,降低真空至正常狀態。如已造成電動機溫升過高,應停機,待電動機溫度下降至正常狀態后再開機運轉;
(10) 檢查氣水分離器、排水口是否有瓦斯涌出,調整氣水分離器的球閥,使氣水分離器的水形成水幕,使瓦斯從排氣口排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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