半寶石進口報關,寶石進口清關公司
一、半寶石進口報關-適用稅率:
1、貨品名稱:未加工寶石或半寶石(經簡單鋸開或粗制成形,未成串或鑲嵌);
2、HS編碼 :.00
3、申報要素:
1品牌類型;2出口享惠情況;3種類(紅寶石、藍寶石、祖母綠、翡翠等);4加工程度(未加工,經簡單鋸開、粗制成形);5狀態(未成串、未鑲嵌等);6來源(天然);7等級;8礦物學名及英文名稱;9規格(單個直徑、重量);10化學成分;11緬甸公盤成交需申報玉石編號、件數;12顏色;13GTIN;14CAS;15其他;
4、監管條件:無
5、進口稅率:進口關稅3%,進口增值稅13%,進口消費稅10%。
二、寶石進口清關公司—進口清關單據:
1、進口采購合同;
2、進口商業發票;
3、海運提單;
4、裝箱單與貨物清單;
6、進口申報要素;
7、企業進出口權資質;
8、報關委托書等。
三、半寶石進口報關注意事宜:
寶石進口,應當嚴格按海關規范申報目錄的要求申報寶石的品名、規格和狀態等要素,對于海關了解貨物的實際情況較為關鍵。目前寶石的規范申報要求完整、正確地申報寶石半寶石的品名、種類、加工程度、狀態、來源、等級、礦物名稱、規格、化學成份等。品名、礦物名稱及化學成分需符合《珠寶玉石名稱》國家標準(GB/T 16552-2017),申報的品名、礦物學名、英文名稱、化學成分要相符,不同品種、等級和規格要分開申報。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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