氣瓶容積測定必須在清除瓶內銹蝕物和沾染物之后進行,以免造成誤差,其測定方法如下:
a)公稱容積小于400L的氣瓶
1)向設于檢驗室內的試驗用水槽中注入潔凈的淡水,并敞口靜置一晝夜。
2)將經過空瓶稱重的氣瓶直立于檢驗室內地坪上,向瓶內注滿引自試驗用水槽的清水,靜置8h(一般應頭一天注水,第二天測定容積),其間應斷續的用木錘自下而上輕敲瓶壁數次并將瓶內每次下降的水補滿,直至瓶口水面不再下降為止。
3)確認瓶內氣泡排除、瓶口液面不再下降時,將氣瓶移至稱重衡器上稱出瓶與水的總重量。
4)以“瓶水總重”減去該瓶實測的重量(空瓶重量)得出瓶內容納的水重。再乘以稱重時瓶內水溫下每公斤的體積數(見表A1),即得出氣瓶的現容積值。
b)公稱容積等于大于400L的氣瓶
1)將經過空瓶稱重的氣瓶直立牢固,向瓶內注滿水靜置24h,其間斷續的用木錘自下而上輕敲瓶壁數次并將瓶內每次下降的水補滿,直至瓶口水面不再下降為止。
2)按a)款的3)、4)稱重并算出氣瓶的現容積值。
表A1 不同水溫下每公斤水的體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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