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06年,我國共有污水處理廠937座,設計處理能力6360萬t/d,當年共處理污水163億t,其中處理生活污水130億t,占7918%。污水處理廠*多的省是江蘇,共有154座,其次是山東和廣東,分別為104座和84座;而污水處理能力*大的省是廣東,達到701萬t/d,其次是江蘇和山東。
2006年,我國城鎮生活污水平均處理率為4318%,同比上年增加了513%。其中,北京的城鎮生活污水處理率*高,為8913%,其次是上海、天津,分別為7710%和7319%。而廣東雖然污水處理能力*大,但由于其排放的城鎮生活污水量全國*,致使城鎮生活污水處理率僅為4217%,低于全國平均水平。同時,寧夏、云南的污水處理能力在全國僅處于中等以下水平,但由于城鎮生活污水排放量較小,因此,城鎮生活污水處理率排在5位,超過江蘇和浙江等城鎮生活污水處理能力大省。
2對策和建議
2.1加大對污水處理設施的投入
我國目前城鎮生活污水處理率不高,隨著城市化進程的加快,城鎮生活污水處理壓力越來越大,因此,今后我國仍需要加大對城市污水處理設施的財政投入。對于東部發達地區,地方政府在充足的財政收入中一定要將建設城市污水處理設施納入重點支持范圍,加快城市污水處理步伐,改善城市水體環境;而對于廣大的中、西部地區,國家要在財政上給予政策性支持,設立專項資金用于支持城市污水處理設施建設,提高中、西部地區的污水處理率,從而實現我國城鎮生活污水處理的平衡發展。
2.2拓寬城市污水處理設施建設的投資渠道
長期以來,我國污水處理及配套設施系統一直是事業單位或準事業單位的運營方式,大多是政府收費,給污水處理廠按事業單位撥款,政府在污水處理投資、建設、監管中是“一肩挑”,這就使得我國污水處理事業發展進程不快,效率低下。因此,應盡快實現利用市場機制,引入符合行業特征、有限且有效的競爭,改變原來的投資、建設和運營體系,實現投資主體多元化,運營主體企業化和運行管理市場化,這樣必將拓寬我國城市污水處理的投資渠道,提高國家投入資金的使用效率,目前,城市污水處理廠的BOT、TOT模式已在部分地區開展,盡管在具體實施過程中還存在不少問題,但隨著政策制定和管理體制的不斷*,這種模式應該也會不斷發展和*。
2.3提高污水和污泥的資源化程度
經過處理的生活污水達到一定的標準之后就成為了資源,如果直接排入水體而不進行有效利用就是一種浪費,尤其是干旱、半干旱的缺水地區。因此,一方面,政府要建設分類供水系統,為實現中水回用建立基礎,另一方面,要制定積極的政策措施,采取經濟手段鼓勵中水回用,防止浪費。同樣,對于污泥也要采取積極的經濟政策來鼓勵和支持污泥回用,加大對污泥處理的研究力度,做到保證污泥得到有效處理,不造成二次環境污染,*大限度地利用污泥,變廢為寶,實現污泥利用的資源化。
2.4城市污水處理廠建設要規模適度
建設城市污水處理廠要立足實際情況,規模適度建設。規模過大,一次性資金需求過大,資金不能及時到位,工程建設周期長,有限的資金投入不能盡快產生效益;規模過小,既滿足不了當地的污水處理需求,又形不成規模效益。因此,建設污水處理廠要在一個適度的規模水平上,這樣才能運行成本*低,從而取得*佳效益規模。據研究,超過30萬t/d處理能力的大型污水處理廠就不具有規模經濟效益了,相對而言,小型(<1萬t/d)和規模為5~20萬t/d處理能力的污水處理廠效率較好。