繼電保護裝置和二次回路出現故障后,應根據實際情況作相應的處理:
(1)先將警報復位,再仔細檢查各種儀表的指示值與繼電保護裝置的動作情況,并把保護裝置動作時間,發現的問題記錄后,再復位信號繼電器。
(2)如發現儀表過熱或冒煙,可取下熔斷器或把二次電流端子短路,隔開二次儀表。
(3)如發現繼電保護與自動裝置自身出現了問題,值班員應先處理后再向調度員報告。
(4)如發現儀表指示異常,應檢查同一回路其他儀表和保護裝置的工作情況,用來判斷儀表或二次回路的工作是否正常。對于無指示故障,應先查熔斷器是否正常。當發現熔斷器熔斷后,應及時查明原因,處理后才可重換新件。