目前商標轉讓的形式有很多種,比較常見的轉讓形式如下:
1、因商標注冊人自然死亡后的繼受方式轉讓。
商標注冊人因為某些原因之后,其商標的專用權可以由繼承人的單方面進行辦理轉移,但是需要提供商標自然人的死亡證明材料,以及轉移人有權繼承該商標權的證明,在經過有效地公證之后,商標就可以進行轉讓。
2、個人工商戶注銷的形式轉讓。現在個體戶也是可以辦理商標的,所以在個體戶進行注銷之前,大家可以通過合同的方式將自己的商標專用權轉讓給他人,但是如果營業執照已經注銷,那么申請人需要提供營業執照注銷證明文件幾個人復印件才能夠進行辦理。
3、企業合并或者是兼并將商標進行轉讓。
兩個公司合并在一起之后,就會出現兩個商標兩個注冊人,為了避免出現爭執,商標的注冊人需要統一,那么在這種情況下,公司合并或者是兼并的時候大家就可以申請商標轉讓,但是申請人需要提供工商登記機關出具的被兼并企業的注銷證明文件。
4、企業自主清算公司財務的轉讓。
企業清算組在清算期間行使的職權之一是清算公司財產,分別編制資產負債表和財產清單。商標權作為公司的無形資產,亦由清算組處分。移轉申請須提供清算組同意轉讓的文件,并由清算組在申請書轉讓人章戳處蓋章。另外還需提供證明清算組合法成立的文件。
5、因司法原因進行商標轉讓。
有的商標辦理了變更或者是其他的商標權轉讓之后,未能夠進行實質性的實施,那么被轉讓方就可以請求走司法途徑進行商標轉讓,然后通過生效的法律文書,如書、裁定書、民事調解書等原件,并結合作出生效或者裁定的的協助執行通知書向商標局申請辦理移轉申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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