鉆孔灌注樁鋼護筒施工準備
1、場地平整:場地平坦時,用推土機平整場地,清除現場雜物,硬化場地。?
2、樁位測量:在平整好的場地上測定樁位,用方木樁準確標識各樁的中心位置及高程。?
鉆孔灌注樁鋼護筒的制作與埋設
1、鋼護筒制作
護筒采用鋼質護筒,4m以內的護筒,采用厚不小于5mm后的鋼板制作,頂部、中部和底部加焊5mm厚15cm高圈;長度大于4m的鋼護?筒,采用厚不小于6mm厚鋼板制作,頂部、中部和底部分別加焊6mm厚15cm高圈,護筒鋼板接頭焊接密實、飽滿,不得漏漿。制作時,鋼護筒的內徑比?樁徑大200-400mm。?????
2、鋼護筒埋設
鋼護筒埋置高出施工地面0.3m;若樁孔在河流中,應將鋼護筒埋置至較堅硬密實的土層中深0.5m以上;鋼護筒頂高出施工水位或地下水位1.5m,并高出施工地面0.3m。
1、埋設護筒采用挖坑法,由吊車安放。????
2、測量隊對要埋設護筒的樁位進行放樣,現場技術人員復核,所挖坑直徑為護筒直徑加40cm,深度為護筒長度。?????
3、在孔內回填30~50cm粘土,并夯擊密實。?????
4、利用護樁拉線繩定出樁位中心,再用線錘將樁位中心點引至孔底。?????
5、用吊車吊放護筒至坑內,用線繩連接護筒頂部,吊垂線,用吊車挪動護筒,使護筒中心基本與樁位中心重合,其偏差不大于3cm。?????
6、護筒位置確定后,吊垂線,用鋼卷尺量測護筒頂部、中部、底部距離垂線的距離,檢查護筒的豎直度。護筒斜度不大于1%。?????
7、符合要求后在護筒周圍對稱填土,對稱夯實。?????
8、四周夯填完成后,再次檢測護筒的中心位置和豎直度。?????
9、測量護筒頂高程,根據樁頂設計高,計算樁孔需挖的深度。
鉆孔灌注樁鋼護筒注意事項
1、機械施工中嚴格按照機械操作規程辦理。?
2、為保證作業人員的安全,埋設護筒過程中嚴禁工作人員進入基坑內調整護筒。
3、護筒埋設好后,立即蓋上能承受100kg以上重量的蓋子蓋嚴,以防止人員掉入其中。
鉆孔灌注樁采用旋挖鉆機成孔,根據不同孔徑分別采用不同直徑的鉆頭。利用導管法灌注水下混凝土。為防止坍孔,施工中嚴格控制井口護筒埋設、泥漿比重和孔內水頭,清孔后迅速灌注水下混凝土。?




能穩定
孔壁,口徑薄壁鋼護筒
大口徑薄壁鋼護筒就是在進行人工挖孔樁的過程中,由于土質不穩定,施工鋼筋混凝土護壁存在較大難度所以采用鋼質的護壁對孔樁進行保護,防止塌孔避免影響施工進度及安全。鋼護筒就是根據孔樁的大小用鐵皮箍成的一個圓形的兩頭都是空的桶。
作用
能穩定孔壁,防止坍孔,還可以隔離地表水,導向鉆頭,固定樁位,保護操作原地面等
性質
一般比樁徑大20-40cm,埋置深度視土的性狀而定,平面位置的偏差不得大于5cm,傾斜度小于1%
1 護筒內徑宜比樁徑大20~40cm。
2 護筒中心豎直線應與樁中心線重合,除設計另有規定外,平面允許誤差為50MM,豎直線傾斜不大于1%,干處可實測定位,水域可依靠導向架定位。
3 旱地、筑島處護筒可采用挖坑埋設法,護筒底部和四周所填粘質土必須分層夯實。
4 水域護筒設置,應嚴格注意平面位置、豎向傾斜和兩節護筒的連接質量均需符合上述要求。沉入時可采用壓重、振動、錘擊并輔以筒內除土的。
5 護筒高度宜高出地面0.3M或水面1.0~2.0M。當鉆孔內有承壓水時,應高于穩定后的承壓水位2.0M以上。若承壓水位不穩定或穩定后承壓水位高出地下水位很多,應先做試樁,鑒定在此類地區采用鉆孔灌注樁基的可行性。當處于潮水影響地區時,應高于施工水位1.5~2.0M,并應采用穩定護筒內水頭的措施。
6 護筒埋置深度應根據設計要求或樁位的水文地質情況確定,在粘土中不小于1.0m,沙土中不宜小于1.5m,一般情況埋置深度宜為2~4M,特殊情況應加深以保證鉆孔和灌注混凝土的順利進行。有沖刷影響的河床,應沉人局部沖刷線以下不小于1.0~1.5M。受水位漲落影響或水下施工的鉆孔灌注樁,護筒高度應加高加深,必要時應打入不透水層 。
7 護筒連接處要求筒內無突出物,應耐拉、壓,不漏水。防止坍孔,還可以隔離地表水,導向鉆頭,固定樁位,保護操作原地面等
性質
一般比樁徑大20-40cm,埋置深度視土的性狀而定,平面位置的偏差不得大于5cm,傾斜度小于1%
1 護筒內徑宜比樁徑大20~40cm。
2 護筒中心豎直線應與樁中心線重合,除設計另有規定外,平面允許誤差為50MM,豎直線傾斜不大于1%,干處可實測定位,水域可依靠導向架定位。
3 旱地、筑島處護筒可采用挖坑埋設法,護筒底部和四周所填粘質土必須分層夯實。
4 水域護筒設置,應嚴格注意平面位置、豎向傾斜和兩節護筒的連接質量均需符合上述要求。沉入時可采用壓重、振動、錘擊并輔以筒內除土的。
5 護筒高度宜高出地面0.3M或水面1.0~2.0M。當鉆孔內有承壓水時,應高于穩定后的承壓水位2.0M以上。若承壓水位不穩定或穩定后承壓水位高出地下水位很多,應先做試樁,鑒定在此類地區采用鉆孔灌注樁基的可行性。當處于潮水影響地區時,應高于施工水位1.5~2.0M,并應采用穩定護筒內水頭的措施。
6 護筒埋置深度應根據設計要求或樁位的水文地質情況確定,在粘土中不小于1.0m,沙土中不宜小于1.5m,一般情況埋置深度宜為2~4M,特殊情況應加深以保證鉆孔和灌注混凝土的順利進行。有沖刷影響的河床,應沉人局部沖刷線以下不小于1.0~1.5M。受水位漲落影響或水下施工的鉆孔灌注樁,護筒高度應加高加深,必要時應打入不透水層 。
7 護筒連接處要求筒內無突出物,應耐拉、壓,不漏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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