雖然,我們很難預測出橡木桶對葡萄酒感官特性影響的程度。但是,下列因素是必須考慮的。這里,我們主要以法國橡木桶為例進行說明。
一、木桶的用途
運輸型木桶:木板厚27mm,此類木桶交貨時只帶鍍鋅箍,木板厚度可以修正(刨平)。
酒莊型木桶:木板厚22mm,使用的類型。
可以根據需要確定桶箍數量、栗木包裹及藤條纏繞等細節。

二、木桶的容量
的是225L容量的木桶(波爾多木桶)、228L木桶(勃艮第木桶)或300L木桶(多用在郎格多克和澳大利亞)。350L、400L(大木桶)、700L木桶主要用于蒸餾酒的陳釀,800L到40t的大容量木桶用于葡萄酒的陳釀或發酵。
三、釀酒師的特殊要求
釀酒師可以提前對烘烤方式提出要求。橡木的產區和類型不同,價格差異很大。例如,法國和美國橡木板組合在一起會產生更為復雜的結果,但不易控制木材的原產地。
可以把木板內壁刻成波紋狀,這些凹型槽可以將木板內部交換面積從30%提高到75%,這樣會加快木板與葡萄酒之間的成分交換,產生更復雜的芳香。另外,雕刻的凹腔烘烤程度較輕,可能會引起過量的單寧和木板芳香。
再就是凹腔清洗起來很困難。
220~400L的釀造用木桶,配備有排氣閥和排渣孔,可以在木桶中進行小批量發酵,但這些發酵用木桶需要不斷更新。
四、標簽簽發
1998年, 根據法國“橡木和家具技術中心”(C TBA) 確定的規范建立了木桶標簽制度。該制度適應于在法國制作的每只木桶:從波爾多型、勃艮第型木桶,再到400L大木桶。
該標簽是由12個成員組成的商標委員會(4名木桶商代表,4名用戶代表及4名與協會代表)簽發。該委員會還負責制定、修改、變更規定,通過并執行新規定。
要想獲得中心簽發的標簽,必須滿足以下規定,并定期進行售后服務。技術規定包括:
(1)濕度為16%(±2%)的木板尺寸和容量。
(2)規定了寬度和厚度的桶箍數量。
(3) 說明書中確定的可用設備。
(4)42~52mm的桶孔,錐體和橢圓形狀。
(5)只能使用面糊充填底部。
(6) 必須分三步完成烘烤:軟化纖維,采用木火、蒸汽或熱水彎曲木板,橡木火再加熱。
(7)樹種和屬性:有柄橡木、無柄橡木。
(8)木板至少需要進行12個月的自然風干(12個月后可以再進行人工干燥)。
(9)使用熱水、冷水或蒸汽檢查木桶的水密性。
(10)配備有貯藏和使用條件的技術數據表。
五、選擇供貨商
實際上,在木桶中陳釀葡萄酒需要許多制桶師的協同工作。各類供貨商需要做到:
(1) 控制庫存短缺的風險。
(2)保證橡木的芳香特性,不能因為單一類型的木材和加熱方法對葡萄酒造成不良影響。
(3)允許在供貨商之間進行營銷活動。
(4)每個供貨商都有自己的特長。需要根據自己的需求進行選擇:價格、質量水平、均勻性、相似性、售后服務和技術咨詢等。
法國有60~70家木桶制造廠,其中10家大廠的橡木桶產量占整個法國木桶數量的70%。產品的60%出口到澳大利亞、新西蘭、智利、美國等國家。